当房客的举动,物业人员不让走,原因是业主不交物业费。昨天,一名市民的汉口报纸新闻热线说:“她已过期的租赁,没想到搬家公司的车门,物业人员的物业费没交\“拒绝释放的理由。
市民安雅说:去年她在汉口红旗渠路金色雅园16租了一套房子,目前已经过期,她对房东提前。在昨天上午8:30,安女士把她的东西,并支付了搬家公司搬家具。出乎意料的是,当车辆准备走出大门,但停在物业人员,对方称房东财产费用未支付的,拒绝释放。
安女士解释说,租赁后将租金、水电费、物业费交给房东,并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但物业人员仍被允许外出的车辆,请她打电话给房东交物业费。
一个多小时后,房东刘先生匆匆。在刘先生和物业人员协商,卢女士搬到卡车终于出炉。
昨日,武汉晚报记者联系了房东刘先生。刘先生说,他的房子位于6层,几年来房屋房产漏水的现象,但当事人没有妥善修复,所以他拒绝支付3年的物业费。这无关的租户,物业公司为了防止房客运动不当。
对此,湖北普明法律公司邱华律师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的承租人不参与,承租人不承担直接支付物业费的义务,该义务应当由业主承担。物业公司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将房客。
摇钱搬家公司提醒您,搬家前,您需要交纳物业费、水电费、宽带费、电话费等全部费用,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