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上海进入了夏季,同时也是装修换房季,夏季也是搬家公司业务最忙的时间段,那么其中有个别的品牌搬家公司出现业务转包的情况,对于这种搬家业务转包往往在无形中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就在昨日,有几位消费者反映在网上预约的某品牌搬家公司单方面将业务转给另一家搬家公司,同时搬家过程中对其服务不满意,搬家又不给发票无法维权。
赵先生表示在网络预约了知名度颇高的某搬家公司,同时也在电话里约定1500元/车,但按搬家行情,赵先生家由于有电梯,基本没有楼层费。
没想到搬家当天,来的是另外一家搬家公司,且在搬家过程中工人态度一般化,服务不好而且不愿意搭理人,动不动就说物品太重太大需要加费用。
赵先生认为选择该品牌的搬家公司是看中的是其服务品牌,结果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另一家搬家公司来搬家,且服务质量不好,而且还被加了费用,自身权益受损。
事实上,搬家公司“业务转包”的事并非个例。一位搬家公司的业内人士介绍称:搬家公司业务繁忙时转包业务是业内普遍现象,亦没有相应的合同约束。
上海公兴搬场公司提醒大家: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搬家公司托转业务前未履行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市民如遭遇这种业务转包的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