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严女士在网上联系丰台区新发地诚信速度好的物流公司,打算将一批家具运到内蒙古。当初约定的费用是600美元,让你去货。当汽车被装载时,运费被支付,司机说没有人需要跟随他,所以他没有去。严女士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告诉家具拉到天津,在交货前要求微信转账2000元。
在5月28日的早晨,严女士刚刚给李理发的地址。我没想到对方给我额外的钱。据严女士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了天津物流中心的位置。李建议运费1000元,加班送回北京,运费到2000元,直接到目的地。严女士要求货到付款的拒绝,对方坚持先微信传递,甚至辱骂威胁的语言。
对此,物流公司负责人李经理说,只收600元的送货费,事先通知严女士。该声明否认严女士。
在公众是公平和合理的情况下,这个女人说她是合理的。中国事务所李世怀律师在北京说,“'ms.燕在寄售合同的填写收货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交货和装运的家具,物流公司应提供家具到指定的地方,收货人和物流公司中途严女士增加费用默认的行为。严女士可能会终止合同,并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损失。至于证据权,这份清单作为诉讼证据确实存在瑕疵,只有没有公司公章的物流公司经理严女士必须收集,以补证据。
我们说移动或物流,承运人应重承诺、守信用。一旦顾客发生,他必须以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